受采购人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选聘127#泊位螺旋卸船机螺旋总成易损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选聘127#泊位螺旋卸船机螺旋总成易损件供应商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选聘127#泊位螺旋卸船机螺旋总成易损件供应商,具体详见清单;
2.3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459.89万元,磋商报价每项的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分项价格,分项报价或竞标报价的总价超过其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是相关设备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商(具有相关设备的制造及售后服务能力);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螺旋卸船机设备或备件(出力1000t/h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同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11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4日14时15分;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各分项报价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各分项控制价* 95%),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8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磋商保证金,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19室 |
联 系 人:蔡工 |
联 系 人:王馨悦 |
电 话:/ |
电 话:0518-82256052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34258046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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