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05#、129#泊位5台40T-43M/50T-35M门座式起重机采购项目XWYGQ-MJC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05#、129#泊位5台40T-43M/50T-35M门座式起重机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XWYGQ-MJCG标段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徐圩港区105#、129#泊位分别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及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截止目前,105#泊位尚未安装门机,129#泊位仅3台门机不能完全满足使用需求,为充分利用泊位资源、提高装卸效率,现拟开展门机采购工作。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05#、129#泊位5台40T-43M/50T-35M门座式起重机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即XWYGQ-MJCG标段。招标内容为105#泊位4台40T-43M/50T-35M门座式起重机、129#泊位1台40T-43M/50T-35M门座式起重机(含集装箱装卸功能)和附属装置的供货及其相关软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交货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总装、调试、测试、工厂试验、出厂检验、整机(或两大件)发运至现场、现场调试及试车验收、人员培训、保险、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按工程所在地市场监督部门要求的质量监督和现场安装监督检验等伴随服务,以及向工程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安装申报、特种设备检验和使用许可的办理等,直至招标人签发验收证书为止,即为“交钥匙”工程。供货方将承担包含全部运输、卸船、安装、调试、性能复核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起重机安装地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05#、129#泊位;
计划交付时间:交钥匙验收合格时间为自合同签订后20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必须是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商(具有招标设备的制造及售后服务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许可子项目必须包含门座式起重机,对应型式试验合格证中型号规格额定起重量必须覆盖40t);
(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指定处提供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对应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即可,无须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3.1.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至少具有2台40t-43m及以上规格的门座式起重机的供货业绩。
注:40t-43m及以上规格的门座式起重机指的是:同时满足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40吨,最大幅度大于或等于43米的的门座式起重机。
3.1.4起重机设备的生产制造,只允许在投标人全资或绝对控股的企业内进行;除了招标方同意的之外,严禁分包生产制造与安装。
3.1.5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徐圩港口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综合会馆
联系人:蔡军
电话:13151755702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马工、伏工
电话:13813968481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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