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源汉川(2×1000MW)四期改建码头带式输送机项目气垫皮带输送设备(二次挂网)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源汉川(2×1000MW)四期改建码头带式输送机项目气垫皮带输送设备(二次挂网)
二、公示时间:2024-09-02~2024-09-04
三、招标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张家港市日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
沧州硕成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6830000.00000000 |
7800000.00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六、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8768
接收邮箱:e0055786@chnenergy.com.cn
七、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八、针对恶意异议、投诉,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失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且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其他恶意异议投诉情形。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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