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HG-FW-2021-4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项目概述、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数量及交付地点
1、项目名称:太仓万方两台门座起重机及舟山综保区码头四台集装箱轮胎吊搬迁及改造项目
2、项目概述:先将太仓万方国际码头有限公司两台门座起重机搬迁至舟山综合保税区码头后,再将舟山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四台集装箱轮胎吊搬迁至浙江世航乍浦港口有限公司,并完成上述设备的改造、整修、取证等工作。
3、招标范围:
(1)两台门座起重机(太仓万方国际码头有限公司4#门机MQ2533和5#门机MQ2533)整机状态检测(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以整机或两大件的形式从太仓万方国际码头有限公司码头上船、捆绑海固、运输,搬迁到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指定码头(舟山综合保税区码头)码头拆除海固、上岸,大车锚定和防风拉杆装置改造适应码头防风锚定基础;大车行走车轮改造适应QU120钢轨;在原设备合适位置增加防爬器;地面高压接线箱的安装、接头、试验等。改造后通过试车验收,并取得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相关手续,并取得起重机特检证书。
(2)四台集装箱轮胎吊(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编号02、03、04、06)、一台吊具从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保区码头)以整机形式搬迁至浙江世航乍浦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乍浦码头),具体位置为嘉兴市乍浦码头集装箱堆场;将上述中的四台集装箱轮胎吊在乍浦码头集装箱堆场进行改造、整修处理;以上设备搬迁、改造工作完成后,还需委托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进行四台轮胎吊的安全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4、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为90日历天,其中:
(1)两台门座起重机搬迁服务期不得大于10日历天(要求运输船舶从靠泊到离泊占用太仓万方国际码头有限公司岸线的时间≤5日历天,占用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指定码头(舟山综合保税区码头)码头岸线的时间≤5日历天);现场改造时间不超过40个日历天。
(2)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将四台集装箱轮胎吊改造所需的器材、配件采购到位,并且完成四台集装箱轮胎吊的搬迁、改造、验收;设备搬迁时,在乍浦港码头岸线占用时间≤48小时;现场改造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项目交付地点及数量:
(1)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指定码头(舟山综合保税区码头),2台门座起重机。
(2)浙江世航乍浦港口有限公司(乍浦码头),4台集装箱轮胎吊、1台吊具。
6、最高限价:7850000元(其中两台门座起重机搬迁及改造项目最高限价为440万元,四台集装箱轮胎吊搬迁及改造项目最高限价为345万元),大写(柒佰捌拾伍万元整)。
7、服务目标:合格(符合技术规格书及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四、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
(2)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包含:门座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施工类别:安装、维修、改造;级别:A)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类型包括:门座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施工类别;安装、修理、改造;级别;A)。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完成门座起重机(整机或两大件)和集装箱轮胎吊整机海运的经验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下载并填写“综合服务项目投标报名单”,携带“报名单”原件及其附件,于2021年 8月17 日至 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人处(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1002-3室)洽购招标文件。如采用电子报名需将所有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至代理人邮箱,并同时把相关资料原件快递至代理人处,以代理人实际收到快递资料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纸质资料,邮费自行承担。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拾伍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3 日 17 时 00 分之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舟山分行
帐 号:33001706260053022131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8 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9026室)。
4、投标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可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21年 9 月 7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寄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密封和标记。邮寄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02-7室,收件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815277116。寄达时间以收件人实际当面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接收时间为工作日 8:30 至 17:0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 9 月 8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且14天内未离境、未到达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9026室)。
(3)新冠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各级防疫措施规定。
(4)请随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QQ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 9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9026室)。
3、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zbgg/)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80-2067891
招标人名称:浙江世航乍浦港口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3-85527699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580-2032050 18815277116
传 真:0580-218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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