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泉州港石湖作业区5号和6号泊位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3778号文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3]517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建泉州港石湖作业区5号和6号泊位。
2.2 招标内容
2.2.1福建泉州港石湖作业区5号和6号泊位工程3台65t-60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及安装服务。
2.2.2福建泉州港石湖作业区4号泊位上1台65t-55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搬迁到5#泊位及整机防腐油漆。
2.2.3本次招标两项内容为同一标段。
2.3供货地点:泉州港石湖港区5号和6号泊位。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60天。
2.5交货方式
2.5.1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3台65t-60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设计、设计审查、制造、检验和监造、安装、调试、整机运输卸船至现场、现场的补漆、调试、试车、验收、技术培训和质保期服务以及向买方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安装申报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安全使用许可证书的办理,为交钥匙工程。卖方将承担包含全部运输、卸船、现场安置、调试、性能复核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详见技术规格书)。
2.5.2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4号泊位上1台65t-55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搬迁到5#泊位及整机防腐油漆,为交钥匙工程。卖方将承担包含全部运输、装船、卸船、现场安装、调试、整机油漆、验收及业主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安装申报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安全使用许可证书办理费用和搬迁过程的所有保险费用。
2.6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3.1.2投标人生产商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
3.1.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销售,是货物的生产商;必须具有以下任一项资质,该许可证或资质认证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相关产品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必要时需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③国际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资质认证文件。
3.1.4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日期为准)有过不少于3台61t及以上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类似项目业绩。
3.3信誉要求:
3.3.1没有处于被交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3.2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6其他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件。
3.4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鉴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特殊时期,需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亦可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汇款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将汇款底单【标明(招标编号)】扫描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wxsb@iport.com.cn),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电话确认,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及购买标书凭证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4.2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汇至下列指定账户或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开户名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
银行账号: 3510 1570 2010 5250 4219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和招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地址: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ggzyj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远海运集团招标采购网“海洋服务中心”(https://gs.coscoshipp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石湖港区
联系人:王端文、徐志铭
电 话:13506950516、13599202112
传 真:0595-88682888
邮 箱:wangdw@qpc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系 人:曾翠婷、林晓鹏、卢扬华、陈志民
电 话:0592-5784152 、5706823、5701518
传 真:0592-5706660-6969
邮 箱:zengct@iport.com.cn、lxiaopeng@iport.com.cn
监管部门: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07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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